浦东小型叉车租赁合同(浦东小型叉车租赁合同电话)

浦东小型叉车租赁合同(浦东小型叉车租赁合同电话)

《浦东小型叉车租赁合同》

      《浦东小型叉车租赁合同》

      导读:本文旨在为关于浦东小型叉车租赁的合同郑重提出一套完整的条例,以使双方形成具有约束力的合同。

      正文:

      第一条:本合同由乙方——[乙方名称] 同甲方——[甲方名称] 签订,乙方向甲方租赁小型叉车,甲方同意将小型叉车租赁给乙方,租赁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截至[租赁时长]止。

      第二条: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按照以下规定支付租金: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时间支付租金。

      (2)如果乙方未能按时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收取滞纳金,即每日收取乙方应付租金总额的10‰作为滞纳金,直至乙方补齐租金为止。

      第三条:乙方使用本合同中所租赁的叉车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的规定正确使用叉车及其配件。

      (2)乙方必须保证叉车的正常驾驶和维护,并在使用过程中注意安全。

      (3)乙方不得将叉车借给其他第三方使用,也不得擅自拆卸叉车的配件。

      第四条:本合同生效后,若乙方逾期未归还叉车,则根据以下条款处理:

      (1)甲方有权每期收取乙方租金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直至乙方归还叉车为止。

      (2)乙方若未归还叉车,甲方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条:本合同未作约定的事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处理。

      总结:本文针对浦东小型叉车租赁合同提出了五条条款,包括双方的义务、租金的支付、车辆的使用和违约的处理等,旨在使双方遵守合同,确保双方利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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