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租赁叉车包月(杭州租赁叉车费用)

浙江租赁叉车包月(杭州租赁叉车费用)

导读:本文旨在介绍《浙江租赁叉车包月》的相关规定,对租赁者和出租人的权利义务及守则作出规定,以便租赁者和出租人了解租赁叉车包月所适用的法律及规定,妥善处理租赁叉车包月事宜。

      导读:本文旨在介绍《浙江租赁叉车包月》的相关规定对租赁者和出租人的权利义务及守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有关颁布的其他规定,下文阐述浙江租赁叉车包月的规定及相关条款。

      一、双方的权利义务

      1、租赁方:

      a)租赁方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按照约定保证租赁叉车安全使用,不得擅自拆改或影响叉车内部结构。

      b)租赁方应妥善保管叉车,确保叉车不被毁坏、盗窃、抵押,并承担因损坏叉车引起的费用。

      c)租赁方应按期检查叉车机械部件,如发动机油、机油、轮胎、轴等,按照有关规定保持叉车的正常性能和安全运行。

      2、出租方:

      a)出租方应按时付清尾款,并保证叉车安全、高效使用,保证叉车在使用期限内无任何故障发生。

      b)出租方应按期维护叉车,保证叉车的正常性能和安全运行,并负责叉车的修理和更换部件。

      c)出租方应按实际使用情况提供质保服务,包括修理、运输服务及常规保养服务,以确保叉车安全使用。

      二、叉车使用

      1、租赁方应保证安全使用叉车,按期检查叉车机械部件,遵守国家在叉车使用方面的法律和规定。

      2、租赁方应在叉车使用前、运输前通过实地拆检叉车,以确保叉车机械部件正常运转,正确使用叉车自带的设备和需要的其他工具。

      3、租赁方应以叉车原有的结构及保养程序,遵循安全操作规程。

      4、租赁方应负责叉车的安全操作,不得向叉车载货超标,出现刮伤、损坏等情况时需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出租方。

      5、租赁方应妥善保管叉车,不得擅自拆改或影响叉车内部结构,不得将叉车出借给第三方使用,否则由此带来的损失由租赁方承担。

      三、租赁费用

      1、租赁期间,租赁方应按国家法律规定及本协议规定的每月租金支付租赁费用。

      2、租赁期间,租赁方应承担叉车内部损坏、盗窃等维修费用,以及因租赁叉车违反法律法规而产生的费用。

      3、租赁期限结束时,租赁方应及时支付租金尾款,并应确保叉车无任何损坏或盗窃情况发生。

      总结:本文重点介绍了《浙江租赁叉车包月》的相关规定,其中双方权利义务及守则及叉车使用规定和租赁费用规定都要求严格遵守,以确保租赁叉车的安全性、正确使用和完好的维护、维修,以确保叉车安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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